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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 第三章 营业税法律制度
强化学习十五、城市维护建设税
(一)城市维护建设税概述
城市维护建设税是对从事工商经营,并实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二)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是指实际缴纳“三税”的单位和个人。
提示:自2010年12月1日起,对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2012新增)。
(三)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
城市维护建设税实行差别比例税率。根据纳税人所在地区,共分三档:市区:7%;县城、镇:5%;不在市区、县城、镇的:1%。
1.由受托方代征、代扣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其代征、代扣的城市维护建设税适用“受托方所在地”的税率。
2.流动经营等无固定纳税地点的单位和个人,在经营地缴纳“三税”的,其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缴纳按经营地适用税率执行。
(四)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
1.纳税人因违反“三税”有关规定而加收的滞纳金和罚款,不作为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
2.纳税人在被查补“三税”和被处以罚款时,应同时对其城市维护建设税进行补税、征收滞纳金和罚款。
提示:“三税”要免征或减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同时减免。
(五)城市维护建设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城市维护建设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比较简单,计税方法基本上与“三税”一致,其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实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适用税率
多项选择题
◎某镇一企业2009年5月被查补的营业税为70000元、所得税50000元,被加收滞纳金1000元,被处罚款6000元。该企业应补缴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A.6160元
B.5600元
C.8000元
D.10000元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算。
应补缴的城建税=70000×5%=3500(元)
应补缴的教育费附加=70000×3%=2100(元)
应补缴的城建税和附加=3500+2100=5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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