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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预习:营业税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3/01/03 10:44:32 字体: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 第三章 营业税法律制度

  知识点三、营业税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的应税劳务、转让的无形资产或者销售的不动产。

  1.“境内”的含义  (1)提供或接受应税劳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
  (2)所转让的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的接受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
  (3)所转让或者出租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在境内;
  (4)所销售或者出租的不动产在境内。
  2.应税劳务  除加工、修理修配之外的劳务
  注意:单位或个体经营者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雇主提供的劳务,不属于营业税的应税劳务。
  3.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是指有偿提供应税劳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有偿销售不动产的行为。

  单项选择题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的是( )。

  A.销售货物

  B.进口货物

  C.转让无形资产

  D.提供修理修配劳务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营业税的征收范围。选项ABD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多项选择题

  ◎根据营业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缴纳营业税的是( )。

  A.个人自建自用的不动产

  B.单位将不动产无偿赠送他人

  C.以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

  D.个人受托种植植物的行为

  【正确答案】:B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营业税的征税范围。选项A,个人自建自用的不动产,不征收营业税。选项C,以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在投资后转让股权的,也不征收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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