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下载APP
及时接收最新考试资讯及
备考信息
2012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办证通知
各位考生:
201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中级全科合格考生,请于2013年3月20日之前(节假日照常休息),交一张两寸彩照至当地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用于办证。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