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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市财政局关于2009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报名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区财政局、市直各部门、中省直驻张单位:
根据河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冀会考办[2008]14号文件通知精神,200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2009年5月16日、17日举行,现将2009年度报名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级别和考试科目
1、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2、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其两次报考的姓名、身份证、档案号必须一致)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二、报名条件
(一) 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 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 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 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 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通知(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三) 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本通知(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报名条件中的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日期为2009年底。
三、报名时间
全市考生统一报名时间为12月5日——12月25日。
四、报名方法
2009年度考试报名工作,实行“网上报名”。
1、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须如实填写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并自行打印一式二份,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查后盖章,携带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单位或户口所在地县、区财政局或主管部门办理审查、拍照、交费手续。
2、 区县财政局或主管部门审验合格后,打印网上报名确认信息表一式三份,并全部由考生签字确认(考生、报名点、市级管理机构各一份),按本通知第五条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名手续。考试用书在各报名点现场征订。
3、网上报名工作的层次结构
资格审查方式
考前审查(前审):
4、 在进行报名时,即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在网上报名过程中,考生需到自己选择的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才能进行交费,交费完成后才可确认报名成功。
5、交费方式
现场交费:考生到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名点缴纳考试报名等相关费用。
6、照片上交方式
考生必须到报名点,由报名点工作人员代为拍摄电子照片。考生不须交纳实体照片。
7、打印准考证方式
网上打印准考证:
考生登陆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8、 桥西区、桥东区、高新区的考生在市会计人员服务中心报名,塞北管理区在沽源县、察北管理区在张北县报名。以上五个区不再设报名点。
五、考务工作日程
1、各报名点于2009年1月5日——1月9日前到市级管理机构上报资料。
2、发书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准考证打印时间:考前半个月左右在网上打印(注:打印准考证由考生个人完成)。
4、考试成绩公布时间:2009年8月。
5、考试时间:
考试日期 | 初级资格 | 中级资格 | ||
5月16日 | 9:00—11:30 | 经济法基础 | 9:00—11:30 | 财务管理 |
14:00—17:00 | 初级会计实务 | 14:00—16:30 | 经济法 | |
5月17日 |
|
| 9:00—12:00 | 中级会计实务 |
六、收费标准
每人报名费10元,每科考务费41元,报名时与订书费一并交齐。
以上事项请各部门按定时间认真组织进行,不再另行通知。如有事项不明请于市财政局会计处联系。
电话:0313——2033227
由于财政部暂时没有公布报名网址,请考生登录会计行业管理网或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及张家口财政信息网查询报名网址。
张家口市财政局会计处
责任编辑:newsou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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