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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我市201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开始。现将我市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考试报名条件按财政部、人事部联合印发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财会[2000]11号)及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一)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二)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普通高校毕业证书必须是2004年以前取得的。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普通高校毕业证书必须是2005年以前取得的。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二、考试时间
2010年5月15日、16日举行考试。
考试日期 | 初级资格 | 中级资格 | ||
5月15日 | 9:00—11:30 | 经济法基础 | 9:00—11:30 | 财务管理 |
14:00—17:00 | 初级会计实务 | 14:00—17:00 | 中级会计实务 | |
5月16日 | 9:00—11:30 | 经济法 |
三、报名具体事项
(一)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时间:2009年10月10日——10月30日。
2、审核、拍照、交费、确认时间:2009年10月25日——10月31日(节假日不休息)。
(二)审核、拍照、交费、确认地点:
海门市财政局会计科,联系电话:82212367、82107355
(三)报名方法:
所有考生,必须登陆江苏省财政厅网站进行报名,具体网上注册报名操作步骤如下:
1、登陆江苏省财政厅网站,网址:www.jscz.gov.cn。点击会计报名,进行报名注册。
2、考生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及要求如实登记考生信息,对登记信息负全部责任,并打印“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
报名点名称:海门市考生,选择南通后,选择海门市“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上的照片考生不可自行上传,必须到报名点现场拍照。
考生必须牢记网上报名后自动生成的报名序号及自行设置的登录密码,以便到报名点现场予以确认。
3、考生将打印的“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到所在单位进行审核会计工作年限并盖章。
4、考生必须本人亲自携带已盖所在单位公章的“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信息表”及“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毕业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证明,二寸近期免冠照片一张(用于考试合格后资格证书),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现场照相、交费,并取得“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确认信息表”。
四、考试用书
201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资格考试大纲比起以往年度有重大调整。报名审核通过后,在审核现场可办理考试用书征订手续。
海门市财政局
2009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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