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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9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办理初、中级资格证书的通知
2009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已于8月初公布,请全科合格的初、中级考生(含中级08年、09年两年累计合格考生),请于2009年10月30日前将一寸彩色相片一张交原报名点。各区县财政局会计股将收集齐全的考生相片于2009年11月10日前送市财政局会计科。超时,后果自负。
张家界市财政局会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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