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下载APP
及时接收最新考试资讯及
备考信息
各位考生:
2009年《会计专业资格证书》开始发放,请通过考试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尽快到梅州市政府大楼7楼人事局专技科 (731号房)领取(证书代领的,须凭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和考生身份证原件)。
各县属考生请于当地人事局联系相关事宜。
市人事局专技科
二〇〇九年十月十六日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