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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县、日照经济开发区人事(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国家、省驻日照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201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办发[2009]6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级别与考试科目
(一) 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二)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二、考试时间
201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于2010年5月15、16日举行。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日期 | 初级资格 | 中级资格 | ||
5月15日 | 9:00—11:30 | 经济法基础 | 9:00—11:30 | 财务管理 |
14:00—17:00 | 初级会计实务 | 14:00—17:00 | 中级会计实务 | |
5月16日 | 9:00—11:30 | 经济法 |
三、报名条件
按照财政部、人事部联合印发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财会[2000]11号)及有关文件的规定,具体报名条件如下:
(一)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并按规定接受各年度继续教育。
(二)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三)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两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四)对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并具备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五)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会计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的合计年限,其截止日期为2009年12月31日。
四、收费标准
按照鲁价费发[2004]19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考务费每人每科46元。
五、报名方式
今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考人员直接登陆日照人事编制信息网(网址:www.rzrs.gov.cn),从“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窗口进入,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并上传符合规定格式的电子照片(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图像清晰,彩色黑白都可,非生活照,jpg格式,宽114像素左右,高156像素左右,大小15kb以下。对于照片与本人不符或模糊、变形不符规定的报考人员,需重新上传照片),下载《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一式两份(一份个人保留,一份存报名点),由单位统一在照片右下角加盖单位公章。市直报考人员由单位汇总后集中到市人事局考试中心缴费并办理审核、确认手续;各区县报考人员由单位集中到本区县人事局缴费并办理审核、确认手续;确认时需携带报考人员的《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学历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以及必要的经济、统计、审计资格证书)、身份证原件以及所有证件复印件。
网上报名时间为10月19日至29日,确认时间为10月20日至30日。
2010年5月7日至14日,考生可直接在日照人事编制信息网(网址:www.rzrs.gov.cn)网站下载准考证。
(二)报名时请注意以下事项:
1、报考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报名,逾期不候。
2、由于中级资格考试实行两年滚动管理,2009年度通过部分中级考试科目的考生,在2010年度考试报名时必须正确填写2009年度考试的“档案号”。因档案号未填或填写错误,导致2010年的考试合格成绩与2009年的合格成绩无法合成的,后果自负。
3、各区县人事局、市直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报名条件,认真把关。在报名资格审查中,应审查报考人员的信息表(照片不符的一定要重新上传)、学历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对于1985年9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生,各区县须单独审查严格把关,并留存考生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备查。对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考生,要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
2008年以来在各类人事考试中有替考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4、考试用书征订工作与报名同时进行,考生可在报名确认点自愿订购。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已对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进行了修订,用于指导2010年度考试。有关考试用书征订事宜,考生可登录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和日照人事编制信息网查询相关信息。
各级人事、财政部门要互相配合,严格审查报名资格,周密组织实施,确保201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2010年度会计专业资格考试报名确认地点
市直单位:和平饭店四楼(威海路155号),联系电话:0633-8777835;
东港:东港区人事局,联系电话:0633-8253885;
莒县:莒县人事局,联系电话:0633-6201725;
五莲:五莲县人事局,联系电话:0633-2251909;
岚山:岚山人劳局,联系电话:0633-2611337;
开发区:开发区人劳局,联系电话:0633-8353932。
二00九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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