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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报名点、各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关于201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补报名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09〕76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定于近期开展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补报名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补报名时间安排
网上补报名时间:12月4日至12月8日。
现场确认时间:12月9日至12月10日,具体时间由各报名点自行安排,并采取积极措施告知考生。市直报名点现场确认时间为12月9日至10日,现场确认地点为济宁人才大厦一楼大厅“人事考试”窗口。
通过现场确认的考生于12月14、15日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看本人报名状态是否为“已缴费”,若有疑议,须在12月17日前与报名点联系。
各报名点于12月11日将通过现场确认的考生资料报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报名方式、流程、收费标准和资格审查要求不变。第一次网上报名后未能及时参加现场确认的考生,不要重新注册,可直接打印《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持相关材料参加12月9日至11日的现场确认。
三、对于1985年9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生,各报名点务必严格审查此类考生各种材料,对审核通过的考生,要留存《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和本人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及所在单位证明。现场确认结束后,将上述材料统一报市人事考试中心,由市人事考试中心汇总后报省人事考试中心。
四、补报名期间继续办理考试用书征订,考生在现场确认的同时交纳考试用书费用。各报名点、各部门统一汇总考生订书信息,填写《考试用书征订单》,于12月14日前报市考试中心。
五、本次补报名结束后,不再安排报名。各报名点、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做好本次补报名的宣传工作,为考生提供优质服务。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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