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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周口市2009年度会计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通知
根据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公布2009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的通知》(豫人考函[2009]36号)精神,现将我市办证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通过资格考试人员须填写《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式三份并准备与准考证同底版的小一寸照片四张,三张贴在《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上,一张贴在资格证书上。
二、办证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准考证原件、《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式三份,于11月30日前报送周口市人事考试中心按规定程序办理证书。
三、证书必须按照准考证上的报考单位发放,手续不全者不予办理。
咨询电话:0394-8393058
责任编辑:暖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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