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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会计专业资格证书》领证通知
各位考生:
2008全国会计专业资格证书已到,已进行资格复审的人员请带证书缴费单来领取证书;未进行资格复审的人员请带本人的毕业证、会计上岗证原件及证书工本费(7元/本)到梅州市人事局专技科(市政府综合大楼七楼731号房)进行资格复审。
各县属考生请于当地人事局联系相关事宜。
梅州市人事局专技科
二〇〇九年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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