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2009年会计职称考生资格审查办证通知
各位考生:
凡2009年在阜新考区报名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通过人员,于2009年9月21日至30日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合格通知单、“2009年度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单位盖章)、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按财政部、人事部印发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财会[2001]11号)规定的条件,到人事局职称科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于9月30日前到人事局职称科交本人近期免冠同版一张1寸、一张2寸照片,持本人身份证,填写“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办理资格证书。取证时间另行通知。
阜新市人事局职称科
二00九年九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