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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无锡市2011会计职称考试报名于2010年10月11日至10月31日进行,并在10月27日至11月1日期间到报名审核点现场审核确认、交费。考生于2011年4月15日至5月13日登录江苏省财政厅网站(网址:www.jscz.gov.cn),自行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
2011年度会计职称考试报名通知及须知
2011年度会计职称考试报名将在2010年10月11日至10月31日进行,报名全部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需报名者可登录江苏省财政厅网站(网址:www.jscz.gov.cn),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及要求进行报名注册,并在10月27日至11月1日期间到报名审核点现场审核确认、交费。未办理确认手续、未取得报名确认信息表的报名无效。
2011年度会计职称考试时间为2011年5月14、15日,考生于2011年4月15日至5月13日登录江苏省财政厅网站(网址:www.jscz.gov.cn),自行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
一、报名、审核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10年10月11日至10月31日;
审核确认时间:2010年10月27日至11月1日(双休日照常进行),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00-4:00。
因种种特殊情况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考生,可在2010年12月4日至12日补报名,补报名的资格审核时间为2010年12月7日至13日。补报名的考生不再征订考试教材。
二、报考条件
考试报名条件按财政部、人事部联合印发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财会[2000]11号)执行。执外地从业资格证书的报名人员必须调入无锡市后方可报名。
(一)报考的会计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三)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四)对通过全国统一的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并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五)对符合《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中相应级别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持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高中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参加报名。
(六) 如考试报名资格有弄虚作假的,将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财会[2000]11号)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3号令)规定处理。
三、报名办法
(一)网上报名注册
报名人员须于2010年10月11日-10月31日期间,登录江苏省财政厅网站(网址:www.jscz.gov.cn), 点击“会计报名”,进行报名注册。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及要求(报名点选择本人单位或住处所属区、县),如实填写有关报名信息,牢记网上报名后自动生成的注册号及自行设置的登录密码,网上提交并打印《2011年度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本人签字确认并到所在单位审核盖章,下岗及待业人员应由所在街道审核盖章。
(二)现场审核确认
1、现场资格审核:报名人员必须于2010年10月27日-11月1日期间,持已加盖单位公章的《2011年度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无锡市会计人员信息卡(IC卡)和会计从业资格证及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以上证件均应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由审核点审核后交还报名人员,复印件由审核点留存备查),根据网上报名时所选择的区、县到相应的审核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审核地点详见“2011年度会计职称考试审核时间及地点”。
已参加2010年度中级考试并有部分科目合格的报名人员,还须携带2010年的准考证。
2、现场采集图像信息:报名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即可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照片信息采集。
3、现场缴费:即交纳报名费、考试费和所订教材款。
4、报名确认:以上程序完成后,审核点现场打印两张《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确认信息表》,一张留给考生,用于领取所订教材,另一张报名点留存。
四、报名费用
报名费:每人10元;考试费:每门科目52元。
五、考试用书
201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继续使用2010年度考试大纲。考试辅导教材由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根据大纲组织有关专家编写并出版发行。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书目自愿订购。
六、考试级别、考试科目
(一)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二)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
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七、考试时间
201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将于2011年5月14、15日举行。各考试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日期
|
初级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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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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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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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00--11:30
|
经济法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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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1:30
|
财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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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7:00
|
初级会计实务
|
14:00--17:00
|
中级会计实务
|
|
5月15日
|
--
|
--
|
9:00--11:30
|
经济法
|
八、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前须认真阅读相关文件要求,慎重报考,缴费确认后,不再办理退考;
2.考试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对通过网上输入信息的真实有效性负责;
3.考生不得以他人身份进行报名,否则由此引起的纠纷,由考生承担全部责任。
4.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报名文件规定,报名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年限,应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注册之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
网上报名系统中对于1986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已设置为不能报考中级,如个别有特殊情况且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可与市会计考办联系,电话:0510-82797839。
5.登录网页提交报名信息并通过资格审核确认得到“报名确认信息表”后,方为报名成功,逾期则视为放弃报名;
6.考生报名信息可在报名期间内上网自行修改,一旦缴费确认后,不允许再改动报名信息;
7.考生在2011年4月15日至5月13日登录江苏省财政厅网站(网址:www.jscz.gov.cn),自行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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