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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凉华亭县2011年会计职称考试报名10月11日-31日

来源: 华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编辑: 2010/10/12 16:19:07 字体:

  内容摘要:平凉华亭县2011年会计职称考试网上报名系统开通时间:2010年10月11日至31日;考生上网报名注册时间:2010年10月11日至20日;各县(区)报名点现场确认时间:2010年10月21日至31日。
  初级报名资格由华亭县财政局会计股审查;
  中级报名资格由华亭县职改办审查资格。经职改办审查符合报考条件后到县财政局办理正式报名手续。

关于201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东华街道办事处、工业园区管委会,县直各单位,省、市驻华亭各单位:

  201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2011年5月14、15日进行。根据市财政局平市财会[2010]14号《通知》精神,现将我县201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试级别及考试科目

  1、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2、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

  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二、考试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考试报名:

  1、报名条件(见附件1)

  2、报名办法:

  (1)201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取消手工报名。网上报名工作按照全国会计考办统一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见附件3)

  (2)考生自行登录财政部“会计行业管理网”(www.acc.gov.cn)、“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www.kjzgks.com)进行报名,并打印报考人员信息表;

  (3)我县实行“现场确认”的办法进行考试报名资格审查。考生网报注册后,持报考人员信息表、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原件到县财政局进行现场确认并交费。

  (4)报名程序。

  初级:网上报名→当地财政局确认并收费。

  中级:网上报名→职改办审查资格→当地财政局确认并收费。

  3、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系统开通时间:2010年10月11日至31日

  (2)考生上网报名注册时间:2010年10月11日至20日

  (3)各县(区)报名点现场确认时间:2010年10月21日至31日

  4、收费标准。

  考务费每科45元,报名费每人10元。

  (二)资格审查

  1、初级报名资格由县财政局会计股审查;

  2、中级报名资格。由本县职改办审查资格。经职改办审查符合报考条件后到县财政局办理正式报名手续。

  3、对不符合报考中级资格的考生,查出后取消考试资格。

  三、考试用书及征订办法

  1、2011年度考试用书交费不在网上进行,由县财政局统一征订和发行,于2010年10月25日前将所需教材及辅导用书数量上报市财政局会计科。

  2、201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中级)大纲沿用2010年度考试大纲内容,考生在报名时,自愿订购考试用书。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强行要求考生购买盗版考试用书及辅导资料。

  3、2011年度初、中级五个考试科目辅导教材《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在2010年度考试辅导教材基础上进行勘误微调后重印发行;

  4、201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参考法规汇编》在2010版基础上略作修改后出版。

  四、考试时间

  

考试日期
初级资格
中级资格
5月14日
9:00-11:30
经济法基础
9:00-11:30
财务管理
14:00-17:00
初级会计实务
14:00-17:00
中级会计实务
5月15日
 --
 --
9:00-11:30
经济法

  五、其他事项及要求

  报考中级的新考生必须是1986年9月1日(含9月1日)之前出生,网报软件在年龄上有限制。

二○一○年十月八日

  附件1.

201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一、 基本条件

  (一) 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二)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行为;

  (三)热爱本职工作,履行岗位职责;

  (四)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以上“四条”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取得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二)通过全国统一的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

  三、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以上“四条”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二)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三)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四)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五)取得博士学位;

  (六)通过全国统一的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四、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计算止2006年12月31日。会计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

  五、以上报名条件适用于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附件2.201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预定单(略)

  附件3.2011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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