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实务》第十五章考情分析(2008-2010)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中级会计实务》科目
第十五章 所得税
(一)内容提要
会计和税收是经济领域中两个不同的分支,分别遵循不同的原则,规范不同的对象。会计遵循的是公认的会计准则,反映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变动;税收遵循的是税收法规,其目的是课税以调节经济。由此产生了会计和税收的差异,进而出现了所得税会计核算的问题。
本章对所得税会计的概念、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内涵、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的界定、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界定以及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核算原理作了较为详尽地案例解析。
考生应重点关注如下要点:
1.资产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的判定;
2.负债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的判定;
3.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判定;
4.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判定;
5.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
6.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
7.应纳税所得额的确认和应交所得税的计算;
8.各期所得税费用的确认。
(二)历年试题分析
年份 | 题型 | 题数 | 分数 | 考点 |
2008年 | 无专门题目涉及 | |||
2009年 | 单选题 | 1 | 1 | 计税基础的判定 |
合计 | 1 | 1 | ||
2010年 | 多选题 | 1 | 2 | 暂时性差异的确认 |
合计 | 1 |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