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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题训练串串烧]2012年中级经济法习题:股东大会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1/07/06 13:56:56 字体:

  短暂的休息,是为了积蓄力量;暂时的停留,决不能停止前行的路,只要有梦想,让我们向着目标快乐出发!为梦想加油,为目标奋斗!2011年会计职称答题活动抢先做开始啦!题目发布第二天公布答案和解析,期待您的加入!

  [多项选择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大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下列应该在该会议记录上签名的人员是( )。

  A. 主持人

  B. 出席会议的股东

  C. 出席会议的董事

  D. 出席会议的监事

2012会计职称网校学友做题活动大串烧开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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