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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题训练串串烧]2012年中级经济法习题:合伙事务的执行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1/10/10 14:44:25 字体:

  短暂的休息,是为了积蓄力量;暂时的停留,决不能停止前行的路,只要有梦想,让我们向着目标快乐出发!为梦想加油,为目标奋斗!2011年会计职称串答题活动抢先做开始啦!题目发布第二天公布答案和解析,期待您的加入!

  [单选]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普通合伙企业的下列事务中,在合伙协议没有约定的情况下,不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即可执行的是( )。

  A.改变合伙企业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B.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部分财产份额

  C.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D.转让合伙企业的商标权

2012会计职称网校学友做题活动大串烧开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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