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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财政局 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公布201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洪财会[2011]17号
各县(区)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赣财会[2011]26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市201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2011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中级各科目的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二、成绩公布
全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中级考试分数已在江西财政网(www. jxf.gov.cn)及江西会计网(www.acc.jxf.gov.cn)公布,考生可以通过输入姓名、准考证或输入姓名、身份证号的方式查询。南昌市初、中级合格人员名单可以登录南昌市财政局网站(www.czj.nc.gov.cn)下载“南昌市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中级合格人员名单.xls”查询(2011年南昌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初级),2011年南昌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中级))。
三、成绩查卷
2011年江西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考试阅卷采用网上评卷方式,阅卷程序避免了漏评题目、统分、登分等错误,不受理考生查卷申请。
四、办证事宜
考试合格人员请根据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原南昌市人事局网站)()公布的具体办证时间和相关事宜及时到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合格证(注: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中级成绩全科合格的考生,必须提供本人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复查报考条件)。《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请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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