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会计职称考试《中级经济法》复习:增值税的类型
2012年会计职称考试《中级经济法》——第六章增值税法律制度概述
知识点、增值税的类型
各国在增值税立法中,出于财政收入或者投资政策的考虑,在确定法定增值额时,除了对一般性外购生产资料(即非固定资产项目)普遍实行扣除外,对于某一纳税人的外购生产资料中的固定资产的价值扣除,规定不完全相同。根据税基和购进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是否扣除及如何扣除的不同,各国增值税可以分为生产型、收入型和消费型三种类型:
1.生产型增值税,是指在计算应纳税额时,只允许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扣除原材料等劳动对象的已纳税款,而不允许扣除固定资产所含税款的增值税。
生产型增值税以销售收入总额减去所购中间产品价值后的余额为税基。
2.收入型增值税,是指在计算应纳税额时,除扣除中间产品已纳税款,还允许在当期销项税额中扣除固定资产折旧部分所含税金。
收入型增值税以销售收入总额减去所购中间产品价值与固定资产折旧额后的余额为税基。
3.消费型增值税,是指在计算应纳税额时,除扣除中间产品已纳税款,对纳税人购入固定资产的已纳税款,允许一次性地从当期销项税额中全部扣除,从而使纳税人用于生产应税产品的全部外购生产资料都不负担税款。
消费型增值税以销售收入总额减去所购中间产品价值与固定资产投资额后的余额为税基。
目前,只有极少数发展中国家实行生产型增值税,极少数拉丁美洲国家实行收入型增值税,90%以上的国家开征的都是消费型增值税。相比之下,生产型增值税的税基最大,消费型增值税的税基最小、纳税人的税负最小。我国原来开征的是生产型增值税,2009年1月1日后全面改征消费型增值税,实现了"增值税转型"。尽管增值税转型短期内会造成税收的减收效应,但是,由于外购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的成本可以凭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次性全部扣除,更有利于进行税收征管,也有利于鼓励投资,加速设备更新,因而,消费型增值税被认为最能体现增值税的优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