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职称考试《中级经济法》难点讲解:调控主体和规制主体主要职责
2012年会计职称考试《中级经济法》——第一章 经济法总论
难点讲解十六、调控主体和规制主体的主要职责
各类调控主体和规制主体在享有宏观调控权和市场规制权等职权的同时,也要履行相应的职责。
1.贯彻法定原则是调控主体和规制主体的基本职责。
2.依法调控和规制,是调控主体和规制主体的重要职责。
3.调控主体和规制主体不得滥用调制权和超越调制权,不能放弃调制权。
【例·单选题】各类调控主体和规制主体在享有宏观调控权和市场规制权等职权的同时,也要履行相应的职责。这些职责不包括( )。
A.贯彻法定原则
B.依法调控和规制
C.不滥用或超越调制权
D.放弃调制权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调控主体和规制主体的主要职责。调控主体和规制主体不得滥用调制权和超越调制权,必须适当地行使调制权,不能放弃调制权。
该题针对“调控主体与规制主体的职权和主要职责”知识点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