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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会计职称考试《中级会计实务》
第三章 固定资产
备考指导九、固定资产终止确认的条件及固定资产处置的会计处理
一、固定资产终止确认的条件
固定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充分条件)的,应当予以终止确认:
1.该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包括报废、毁损和出售;
2.该固定资产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
综合上述两个条件,总的来看就是固定资产不能再为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
二、固定资产处置的会计处理
(一)固定资产出售、报废或毁损的会计处理
不论是出售、报废或毁损,都要通过“固定资产清理”账户核算。主要包括以下五个内容,借方为固定资产的净值(清理前的账面价值)、清理费用和相关税费,借方表示清理过程中付出的代价;贷方登记两个内容,一是残值收入,二是应收赔款(保险公司或责任人),贷方表示清理过程中的收益。贷方的收益减去借方的支出,就是净收益(或净损失),最终转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
“固定资产清理”用丁字形账户演示如下:
注意:上面的“相关税费”不包括增值税销项税。
(二)其他方式减少的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债务重组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等所引起的固定资产减少,具体的处理在本课程后续的相关章节中介绍,总的原理还是通过“固定资产清理”科目结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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