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黄山市财政落实专项经费保障救助流浪乞讨人员
安徽黄山市财政部门认真履责,主动作为,切实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经费保障工作,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提供坚实的资金保障。1-3月份共落实流浪乞讨人员补助资金2.98万元,补助193人次。
一是制定出台《黄山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规定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资金实行属地管理,遵循科学管理、公正客观,综合补助、统筹兼顾,绩效评价、规范管理的原则。
二是统筹安排上级财政补助、本级财政安排和其他渠道筹集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专项资金。根据常年生活救助、医疗救助、教育矫治、返乡救助、临时安置支出情况和近年内支出变化规律,测算年度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资金总额。
三是救助机构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所发生的支出按月专项核算、专项列报。市财政建立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资金绩效评价制度,对救助资金的预算安排、预算执行、使用管理等情况进行考核,确保资金发挥效益、惠及民生。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杜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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