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市财政大力推行政务公开 实现财政阳光运行
一、稳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成立了以局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信息中心设专人负责日常工作;各有关处室(单位)分别指定政务公开联络员,完善三级组织架构。修订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对局网站公布的信息内容进行全面梳理、核对,并编制《广州财政网》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
二、积极打造“阳光财政”平台。
利用计算机技术手段打造《广州财政网》,进一步整合《政府采购》、《融资担保》、《会计管理》等网络平台。网站设立3个主栏目共34个子栏目,公开了部门职能、领导班子、机构设置等情况,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涉及公众利益,以及公众关心、敏感、热点问题。
三、指导和规范全市财政信息公开工作。
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下,指导和规范市直各单位做好2010年市级“三公”经费决算统计和部门预算公开工作。市本级201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总额已通过《广州财政网》向社会公开;与市监察局联合印发《关于重申部门预算公开工作要求的通知》(穗财编〔2012〕169号),重申了部门预算信息公开的内容、途径,并首次明确各部门应自收到市财政局批复部门预算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部门预算,部门预算公开工作日益规范化。
四、努力提高公众办事方便度。
编印《广州市财政服务指南汇编》、《广州市财政法规汇编》、等资料,发放至行政相对人,规范机关工作人员公共服务行为,鼓励公众参与监督财经运行,并编印《办理会计从业资格事项服务指南》和须知等宣传单,供有关人员免费取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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