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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会计职称考试《中级会计实务》
第十二章 债务重组
备考指导五、将债务转为资本
总体思路:
1.债务人角度
债务人以自身股票(资本)来抵偿债务,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股份的公允价值总额之间的差额作为债务重组利得,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
会计处理的贷方应增加股本(或实收资本)、资本公积。对于股份有限公司,股本的入账价值等于股数乘以每股面值,股票的市价和股本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
2.债权人角度
债权人在债务重组日,应当将享有股权的公允价值确认为对债务人的投资,即会计处理的借方一般是增加长期股权投资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
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因放弃债权而享有的股权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先冲减已提取的减值准备,减值准备不足冲减的部分,或未提取损失准备的将该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损失(营业外支出)。
【例题·计算题】甲公司应付乙公司账款为120 000元,无力清偿,通过债务重组协议,债务人甲公司以普通股10 000股清偿债务,每股面值1元,股票每股公允价为10元。债权人乙公司取得的普通股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债权人没有计提坏账准备。
【正确答案】
甲公司(债务人)处理:
借:应付账款 120 000
贷:股本 10 000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90 000
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收益 20 000
乙公司(债权人)处理:
借:长期股权投资 100 000
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 20 000
贷:应收账款 120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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