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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会计职称考试《中级会计实务》
第十四章 收入
备考指导二十二、建造合同及其分类
建造合同,是指为建造一项或者数项在设计、技术、功能、最终用途等方面密切相关的资产而订立的合同。其中,所建造的资产主要包括房屋、道路、桥梁、水坝等建筑物,以及船舶、飞机、大型机械设备等。
(一)建造合同的特点
(二)建造合同的分类
1.固定造价合同:指按照固定的合同价或固定单价确定工程价款的建造合同。比如,一座桥梁的造价为2 000万元,发包方支付给承包方的金额就是2 000万元,此为固定造价合同。如果原材料价格上涨,风险由承包方承担。
2.成本加成合同:是指以合同允许或其他方式议定的成本为基础,加上该成本的一定比例或定额费用确定工程价款的建造合同。比如,加成10%,那么在合同成本的基础上增加10%就是建造承包方的收入。此时材料、工资价格的上涨风险由发包方承担。
注意:固定造价合同与成本加成合同的主要区别在于风险的承担者不同。前者的风险主要由建造承包方承担,后者的风险主要由发包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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