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31 苹果版本:8.7.31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会计职称考试《中级经济法》第四章重要知识点小结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2/08/21 15:57:30 字体:

  1.认股权证的持有人不具有股东资格

  2.证券公司的性质:非银行金融机构,担负投资银行的职责

  3.证券的发行:公开发行的要求

  a:向社会公众发行不考虑人数一律是公开发行

  b:向累计超过200人的本公司员工发行要公开

  不管公开与否都要向国务院证券管理机构报请核准

  配股用代销

  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价格应该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日股票均价的90%

  发行票面总值超过5000万元的应当由承销团承销

  4.股票上市的条件暂停的条件

  5.一致行动人

  6.持有该公司股票总额达到或超过股本总额的5%时,必须进行披露,三日之内不得买卖。

免费试听

  • 郭建华《中级会计实务》

    郭建华主讲:《中级会计实务》免费听

  • 高志谦《中级会计实务》

    高志谦主讲:《中级会计实务》免费听

  • 达江《财务管理》

    达江主讲:《财务管理》免费听

  • 侯永斌《经济法》

    侯永斌主讲:《经济法》免费听

  • 张倩《经济法》

    张倩主讲:《经济法》免费听

  • 李斌《财务管理》

    李斌主讲:《财务管理》免费听

限时免费资料

  • 考情分析

    考情分析

  • 学习计划

    学习计划

  • 考点总结

    考点总结

  • 报考指南

    报考指南

  • 分录/公式/法条

    分录/公式/法条

  • 历年试题

    历年试题

加入备考小分队

扫码找组织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