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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职称《财务管理》考点解析:银行借款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2/09/06 08:54:42 字体:

2012会计职称考试《中级财务管理》 第三章 筹资管理

  知识点八、银行借款

  银行借款是指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借入的、需要还本付息的款项,包括偿还期限超过1年的长期借款和不足1年的短期借款,主要用于企业购建固定资产和满足流动资金周转的需要。

  (一)银行借款的种类

分类标准 分类结果 说明 
提供贷款机构 政策性银行贷款 政策性银行贷款是指执行国家政策性贷款业务的银行向企业发放的贷款,通常为长期贷款。如国家开发银行贷款,中国进出口信贷银行贷款、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贷款。 
商业银行贷款 商业性银行贷款是指由各商业银行,如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等,向工商企业提供的贷款,用以满足企业生产经营的资金需要,包括短期贷款和长期贷款。 
其他金融机构贷款 信托投资公司取得实物或货币形式的信托投资贷款,从财务公司取得的各种中长期贷款,从保险公司取得的贷款等。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一般较商业银行贷款的期限要长,要求的利率较高,对借款企业的信用要求和担保的选择比较严格。 
贷款有无担保 信用贷款 指以借款人的信誉或保证人的信用为依据而获得的贷款。 
担保贷款 保证贷款:以由借款人或第三方作为保证人承诺在借款人不能偿还借款时,按约定承担一定保证责任或连带责任而取得的贷款。 
抵押贷款: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财产作为抵押物而取得的贷款。作为贷款担保的抵押品,可以是不动产、机器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实物资产,可以是依法有权处分的土地使用权,也可以是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等,它们必须是能够变现的资产。 
质押贷款: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动产或财产权利作为质押物而取得的贷款。作为贷款担保的质押品,可以是汇票、支票、债券、存款单、提单等信用凭证,可以是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等有价证券,也可以是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等。 
贷款的用途 基本建设贷款 指企业因从事新建、改建、扩建等基本建设项目需要资金而向银行申请借入的款项。 
专项贷款 指企业因为专门用途而向银行申请借入的款项,包括更新改造技改贷款、大修理贷款、研发和新产品研制贷款、小型技术措施贷款、出口专项贷款、引进技术转让费周转金贷款、进口设备外汇贷款,进口设备人民币贷款及国内配套设备贷款等。 
流动资金贷款 指企业为满足流动资金的需求而向银行申请借入的款项,包括流动基金借款、生产周转借款、临时借款、结算借款和卖方信贷。 

  (二)银行借款的程序与保护性条款

  1.银行借款的程序(了解)

  (1)提出申请

  (2)银行审批

  (3)签订合同

  (4)取得借款

  2.长期借款的保护性条款

例行性保护条款 这类条款作为例行常规,在大多数合同中都会出现
包括:①要求定期向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提交财务报表,以使债权人随时掌握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②不准在正常情况下出售较多的非产成品存货,以保持企业正常生产经营能力。③如期清偿应缴纳税金和其他到期债务,以防被罚款而造成不必要的现金流失。④不准以资产作其他承诺的担保或抵押。⑤不准贴现应收票据或出售应收账款,以避免或有负债等。 
一般性保护条款 是对企业资产的流动性及偿债能力等方面的要求条款,这类条款应用于大多数借款合同
包括:①保持企业的资产流动性。②限制企业非经营性支出。③限制企业资本支出的规模。④限制公司再举债规模。⑤限制公司的长期投资。 
特殊性保护条款 这类条款是针对特殊情况而出现在部分借款合同中的条款,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才能生效
包括:要求公司的主要领导人购买人身保险;借款的用途不得改变;违约惩罚条款,等等。 

  (三)银行借款筹资的特点

优点 1.筹资速度快 
2.资本成本较低 
3.筹资弹性较大 
缺点 1.限制条款多 
2.筹资数额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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