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31 苹果版本:8.7.31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知识分享:合同法中格式条款的无效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2/09/10 16:30:07 字体:

  格式条款的无效包括:

  1、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

  2、格式条款具有《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情况时无效,这些情形包括: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3、格式条款具有《合同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的情形时无效,包括:有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免责条款;有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

  请点击查看论坛原帖>>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