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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会计职称考试《中级会计实务》 第九章 金融资产
强化学习十二、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的处理
(一)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况
1.企业因持有意图或能力发生改变,使某项投资不再适合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应当将其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企业将持有至到期投资在到期前处置或重分类,通常表明其违背了将投资持有至到期的最初意图。如果处置或重分类为其他金融资产的金融资产相对于该类投资在出售或重分类前的总额较大,则企业在处置或重分类后应立即将其剩余的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二)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
1.会计处理原则
企业因持有至到期投资部分出售或重分类的金融较大时,且属于企业会计准则所允许的例外情况,使该投资的剩余部分不再适合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的,企业应当将该投资的剩余部分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并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重分类日,该投资剩余部分的账面价值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所有者权益,在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或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2.账务处理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重分类日的公允价值入账)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
--利息调整(也可能记借方)
--应计利息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可能记借也可能记贷)
【要点提示】此环节的测试要点在于资本公积的推算。另外,需提醒各位的是这里的资本公积属于暂时损益,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因持有期间公允价值变动所列入的"资本公积"是一类,这些资本公积在将来投资变现时都要转入投资收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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