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31 苹果版本:8.7.31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中级职称《中级经济法》知识分享:经济法主体的概念及分类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2/11/05 16:07:30 字体:

  经济法的主体,是指依据经济法而享有权利或权力,并承担相应义务的组织或个人。这里的组织,可能是立法机关或执法机关,也可能是各类企业或非营利组织等;这里的人,可以是本国公民,外国人,等等。

  经济法主体的分类

主体形态 国家机关   
企 业   
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   
个 人   
调整领域 宏观调控法主体 调控主体 
受控主体 
市场规制法主体 规制主体 
受制主体 

名 称 地 位 取得来源 特殊性表现 
调控主体和规制主体 主导地位 依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特别是组织法 更强调有关宏观调控和市场规制职能的行使 
更强调其经济管理职能 
受控主体和受制主体 相对地位 民商法 不排除在市场准入的限制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