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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原则: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2、具体规则
(1)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合同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按规定履行。
(2)履行地点不明确的,合同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3)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合同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4)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合同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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