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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誉减值的处理 | 商誉减值测试的基本要求 | 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至少应当在每年年度终了时进行减值测试。商誉应当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
商誉减值的测试及其账务处理 | 1.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 2.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应当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 3.减值损失金额应当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 |
商誉减值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商誉减值准备 |
1.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反映的商誉,不包括子公司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商誉。
2.商誉减值测试时,可收回金额包括了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商誉价值部分,调整资产组的账面价值,以确定资产组(包括商誉)是否发生了减值。
资产组账面价值=合并报表中可辨认净资产+归属母公司商誉+少数股东权益的商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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