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31 苹果版本:8.7.31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中级会计职称《中级会计实务》知识点预习:长期应付款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3/02/28 17:00:50 字体:

2013会计职称考试《中级会计实务》 第十一章 长期负债及借款费用

  知识点预习三:长期应付款

  (一)应付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租赁费

  租赁,是指在约定的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租金的协议。

  1.租赁的分类

  承租人应当在租赁开始日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租赁开始日,是指租赁协议日与租赁各方就主要条款做出承诺日中的较早者。

  租赁期是指租赁协议规定的不可撤销的租赁期间。如果承租人有权选择续租该资产,并且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不论是否再支付租金,续租期也包括在租赁期之内。

  满足下列标准之一的,应认定为融资租赁:

  (1)在租赁期届满时,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

  (5)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

  (2)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价预计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合理地确定承租人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

  (3)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尚可使用的寿命)的大部分。这里的“大部分”掌握在租赁期占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75%以上(含75%)。

  

  这条标准强调的是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比例,而非租赁期占该项资产全部可使用年限的比例。如果租赁资产是旧资产,在租赁前已使用年限超过资产自全新时起算可使用年限的75%以上(含75%),则这条标准不适用。

  (4)就承租人而言,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这里的“几乎相当于”掌握在90%(含90%)以上。

  最低租赁付款额,是指在租赁期内,承租人应支付或可能被要求支付的款项(不包括或有租金和履约成本),加上由承租人或与其有关的第三方担保的资产余值。

  2.企业(承租人)对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

  (1)租赁期开始日的会计处理

  租赁期开始日,是指承租人有权行使其使用租赁资产权利的日期,表明租赁行为的开始。

  企业采用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应在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加上初始直接费用,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借记“固定资产”等科目,按最低租赁付款额,贷记“长期应付款”科目,按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

  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通常有印花税、佣金、律师费、差旅费、谈判费等。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应当计入租入资产价值。

  承租人在计算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1)能够取得出租人的租赁内含利率的,应当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2)否则,应当采用租赁合同规定的利率作为折现率。(3)企业无法取得出租人的租赁内含利率且租赁合同没有规定利率的,应当采用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2)未确认融资费用的分摊

  在分摊未确认的融资费用时,承租人应当采用实际利率法。

  未确认融资费用的分摊率的确定具体分为下列几种情况:

  ①以出租人的租赁内含利率为折现率将最低租赁付款额折现、且以该现值作为租赁资产入账价值的,应当将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的分摊率。

  ②以合同规定利率为折现率将最低租赁付款额折现,且以该现值作为租赁资产入账价值的,应当将合同规定利率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的分摊率。

  ③以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为折现率将最低租赁付款额折现,且以该现值作为租赁资产入账价值的,应当将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的分摊率。

  ④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为入账价值,应当重新计算分摊率。该分摊率是使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等于租赁资产公允价值的折现率。

  担保余值,就承租人而言,是指由承租人或与其有关的第三方担保的资产余值。除此之外,担保人还可能是与承租人和出租人均无关、但在财务上有能力担保的第三方,如担保公司,此时的担保余值是针对出租人而言的。

  (3)履约成本的会计处理

  履约成本,是指租赁期内为租赁资产支付的各种使用费用,如技术咨询和服务费、人员培训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承租人发生的履约成本通常应计入当期损益(管理费用)。

  (4)或有租金的会计处理

  或有租金是指金额不固定,以时间长短以外的其他因素(如销售量、使用量、物价指数等)为依据计算的租金。(销售费用或财务费用)

  (5)租赁期届满时的会计处理

  租赁期届满时,承租人通常对租赁资产的处理有三种情况:即返还、优惠续租和留购。

  ①返还租赁资产

  租赁期届满,承租人向出租人返还租赁资产时,通常借记“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承租人或与其有关的第三方担保余值)、“累计折旧”科目,贷记“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科目。

  ②优惠续租租赁资产

  如果承租人在租赁期届满时没有续租,根据租赁协议规定向出租人支付违约金时,应当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③留购租赁资产

  在承租人享有优惠购买选择权的情况下,支付购买价款时,借记“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将固定资产从“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明细科目转入有关明细科目。

  借:固定资产——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

    贷: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二)具有融资性质的延期付款购买资产

  企业购入资产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付款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时,应按购买价款的现值,借记“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科目,按应支付的价款总额,贷记“长期应付款”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按期支付价款,借记“长期应付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摊销时,借记“财务费用”、“在建工程”等科目,贷记 “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