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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职称考试《中级财务管理》第三章 固定资产
知识点四:衍生工具筹资
(一)可转换债券
1.可转换债券的基本性质
(1)证券期权性;
(2)资本转换性;
(3)赎回与回售。
可转换债券一般都会有赎回条款,发债公司在可转换债券转换前,可以按一定条件赎回债券。通常,公司股票价格在一段时间内连续高于转股价格达到某一幅度时,公司会按事先约定的价格买回未转换公司债券。同样,可转换债券一般也会有回售条款,公司股票价格在一段时期内连续低于转股价格达到某一幅度时,债券持有人可按事先约定的价格将所持债券回卖给发行公司。
2.可转换债券的基本要素
包括标的股票、票面利率(一般会低于普通债券的票面利率,有时甚至还低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转换价格、转换比率(转换比率=债券面值/转换价格)、转换期限、赎回条款、回售条款、强制性转换条款。
设置赎回条款最主要的功能是强制债券持有者积极行使转股权,因此又被称为加速条款。同时也能使发债公司避免在市场利率下降后,继续向债券持有人支付较高的债券利率所蒙受损失。
公司设置强制性转换调整条款的目的,是保证可转换债券顺利地转换成股票,预防投资者到期集中挤兑引发公司破产的悲剧。
3.可转换债券筹资的筹资特点
(1)筹资灵活性;
(2)资本成本较低;
(3)筹资效率高;
(4)存在不转换的财务压力;
(5)存在回售的财务压力;
(6)股价大幅度上扬风险。
(二)认股权证
1.认股权证的基本性质
(1)证券期权性;
(2)是一种投资工具。
2.认股权证的种类
(1)美式认股权与欧式认股权;
(2)长期认股权证与短期认股权证。
3.认股权证的筹资特点
(1)是一种融资促进工具;
(2)有助于改善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
(3)作为激励机制的认股权证有利于推进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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