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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实务》强化提高:资产的计税基础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3/03/27 11:51:03 字体:

会计职称考试《中级会计实务》第十五章 所得税

  知识点二:资产的计税基础

  通常情况下,资产在取得时其入账价值与计税基础是相同的,后续计量过程中因会计准则规定与税法规定不同,可能造成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的差异。

  (一)固定资产

  以各种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初始确认时入账价值基本上是被税法认可的,即取得时其入账价值一般等于计税基础。

  固定资产在持有期间进行后续计量时,会计与税收处理的差异主要来自于折旧方法、折旧年限的不同以及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提取。

  1.折旧方法、折旧年限不同产生的差异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可以根据固定资产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合理选择折旧方法,如可以按直线法计提折旧,也可以按照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等计提折旧。税法一般会规定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除某些按照规定可以加速折旧的情况外(例如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基本上可以税前扣除的是按照直线法计提的折旧。

  另外,税法还会规定每一类固定资产的最低折旧年限,而会计处理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折旧年限是由企业按照固定资产能够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估计确定的。因折旧年限的不同,也会产生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异。

  2.因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产生的差异。

  持有固定资产的期间内,在对固定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以后,因所计提的减值准备不允许税前扣除,其账面价值下降,但计税基础不会随资产减值准备的提取而发生变化,也会造成其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的差异。

  (二)无形资产

  除内部研究开发形成的无形资产以外,取得的无形资产,初始确认时其入账价值与税法规定的成本之间一般不存在差异。

  1.内部研究开发形成的无形资产

  对于内部研究开发形成的无形资产,会计准则规定有关内部研究开发活动区分两个阶段,研究阶段的支出应当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符合资本化条件以后至达到预定用途前发生的支出应当资本化作为无形资产的成本。

  税法中规定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计算每期摊销额。如该无形资产的确认不是产生于企业合并交易,同时在确认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则按照所得税准则的规定,不确认有关暂时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

  2.无形资产在后续计量时,会计与税法的差异主要产生于对无形资产是否需要摊销及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提取。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要求摊销,在会计期末应进行减值测试。税法规定,企业取得的无形资产成本,应在一定期限内摊销,即税法中没有界定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除外购商誉外所有的无形资产成本均应在一定期间内摊销。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在持有期间,因摊销规定的不同,会造成其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的差异。

  在对无形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下,因所计提的减值准备不允许税前扣除,也会造成其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的差异。

  (三)期末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资本公积)的金融资产,其于某一会计期末的账面价值为公允价值。

  税法规定,企业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以及投资性房地产等,持有期间公允价值的变动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在实际处置或结算时,处置取得的价款扣除其历史成本(或历史成本减去累计折旧)后的差额应计入处置或结算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该规定,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市价的波动在计税时不予考虑,有关金融资产在某一会计期末的计税基础为其取得成本,从而造成在公允价值变动的情况下,对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异。

  (四)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各项资产

  有关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以后,其账面价值会随之下降,而按照税法规定,资产的减值在转化为实质性损失之前,不允许税前扣除,即其计税基础不会因减值准备的提取而发生变化,从而造成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异。

  (五)长期股权投资

  按照会计准则规定可以分别采用成本法及权益法进行核算。税法中对于投资资产的处理,要求按规定确定其成本后,在转让或处置投资资产时,其成本准予扣除。因此,税法中对于长期股权投资并没有权益法的概念。

  长期股权投资取得以后,如果按照会计准则规定采用权益法核算,则一般情况下在持有过程中随着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份额的变化,其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会产生差异。如果企业拟长期持有该项投资,则:

  1.因初始投资成本的调整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预计未来期间不会转回,对未来期间没有所得税影响,不确认递延所得税。

  2.因确认投资损益产生的暂时性差异,如果在未来期间逐期分回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是免税的,也不存在对未来期间的所得税影响,不确认递延所得税。

  3.因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其他权益变动而产生的暂时性差异,在长期持有的情况下预计未来期间也不会转回,不确认递延所得税。

  因此,在准备长期持有的情况下,对于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异一般不确认相关的所得税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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