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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3年度
全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的通知
各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
经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研究决定,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将扩大试点范围。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定于2013年9月举行;初级资格纸笔考试以及中级资格、高级资格考试定于2013年10月举行。现就我省2013年度考务日程安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
1.初、中级资格考试报名
初级、中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按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财会〔2000〕11号,以下简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对符合《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中相应级别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可按照《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和《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会〔2004〕25号)有关要求,报名参加考试。港、澳、台居民在报名时,应根据报名条件规定,填写报考人员登记表,并提交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证书、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居民身份证明和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等证明材料。
2.高级资格考试报名
1.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符合《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2.破格申报人员必须参加考试,同时须符合《安徽省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试行)》(财会〔2010〕94号)关于“破格条件”的规定。
3.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评审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在2013年度考试报名工作中,全省16市统一采用财政部“会计行业管理网”、“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网报系统实行网上报名(含网上缴费)。网上报名工作必须按照全国会计考办统一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
在2013年度考试报名资格审查工作中,全省实行“后审”制,即在考生领取合格证书时,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资格审查。
二、考试级别和考试科目
1.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
2.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和《经济法》。
3.高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
参加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中级资格证书。参加高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由全国会考办核发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该证在全国范围3年内有效。
三、考试大纲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修订印发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用于2013年度考试。
四、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试点范围
根据各地申报的201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无纸化试点范围和批次等相关情况,同意合肥市、宿州市、滁州市、宣城市、池州市、阜阳市、淮南市、淮北市、蚌埠市、安庆市、铜陵市、马鞍山市、黄山市、亳州市在所辖区域内全部实行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其他市在本地区内实行纸笔考试。
五、考试时间
初级资格《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间调整为2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间调整为1.5小时,两个科目考试时间共计3.5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分别计算考试成绩。
中级资格、高级资格各科目考试时间不变。
参加2013年度初级资格考试的考生只能报名参加一次考试。
六、考试考务日程
1.2013年4月3日前,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公布本地区2013年度考试级别、考试科目、考试时间、报名日期、报名方法等考试相关事项;同时注明2013年度考试使用新修订的考试大纲。
2.2013年5月1日前,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完成本地区2013年度考试报名工作。全省统一网上报名注册开通时间为2013年4月10日至4月27日,考生缴费截止时间为4月30日。本次报名工作不安排补报名。
3.2013年5月20日前,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向省会计考办报送《201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情况表》(见附件1)。
4.2013年8月3日前,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向省会计考办报送《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场设置及试卷预订表》(见附件2)。
5.2013年9月4日前,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完成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网上打印准考证核查工作;10月14日前完成初级资格纸笔考试、中级资格、高级资格考试准考证网上打印准考证核查工作。
6.2013年9月10日前,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向社会公布考试值班电话,并将值班电话、值班人员等情况报省会计考办。
7.2013年9月12日前,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要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建立防范和打击作弊活动的指挥协调机制,购置、租借防范高科技作弊设备,做好防范和打击作弊活动的准备。9月13日前完成对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监考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培训等各项考前准备工作;10月25日前完成对初级资格纸笔考试、中级及高级资格考试监考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培训等各项考前准备工作
8.2013年9月中下旬举行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2013年10月26日、27日举行初级资格纸笔考试,以及中级资格、高级资格考试。(各考试科目及具体考试时间见附件3)。
9.2013年11月20日前,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向省会计考办报送2013年度考试工作总结。
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要认真负责,提高服务意识,精心做好考试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201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附件:
2.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场设置及试卷预订表
安徽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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