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下载APP
及时接收最新考试资讯及
备考信息
内容摘要: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现工作单位在湛江市并持有湛江市财政局(含各县市区)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会计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财政部“财政会计行业管理网”或“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进行资料和相片录入后方可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及缴费,资格审核时间:2013年4月18日至25日,5月2日至4日。
湛江市201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简章
我市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开始接受报名,报名分为网上预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确认两个步骤。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初、中级资格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会计人员,除具备第(一)点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三)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会计人员,除具备第(一)点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5、取得博士学位。
(四)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并具备第(一)点所列的基本条件的,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上述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会计工作的年限,计算到2013年12月31日。
二、高级资格报考条件
1、取得会计师等财会类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即会计师、审计师、统计师和财政税收专业的经济师)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2、取得财会类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3、具备高级会计师资格,但不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需申报正高级会计师资格的人员。
三、考试级别及考试科目
(一)初级资格: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无纸化考试)。考生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
(二)中级资格:财务管理、经济法、中级会计实务(纸笔考试)。考生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滚动)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中级资格证书。
(三)高级资格:高级会计实务。达到国家合格标准,成绩合格证在全国范围3年内有效(考评结合)。
四、考试时间
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时间:2013年9月14日至20日(分批,每批3.5小时),中、高级资格考试时间:2013年10月26-27日。
五、报名方式和程序
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现工作单位在湛江市并持有湛江市财政局(含各县市区)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会计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财政部“财政会计行业管理网”或“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进行资料和相片录入后方可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及缴费,否则不给予受理,具体报名程序如下:
(一)规定时间内登录财政部“财政会计行业管理网”或“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按照说明及要求正确填写信息。
(二)上传电子相片。我市各确认点均不提供现场照相、相片扫描、相片导入等上传相片方式,所有考生必须自行上传电子相片(电子相片要求为证件相),建议考生到有网络设备的照相馆拍照并由工作人员帮助上传相片,具备条件的也可自行上传。
(三)网上填报信息、上传相片完毕后,打印考生信息表,由单位审核后加盖单位公章。
(四)携带已盖单位公章的考生信息表和报名材料到现场审查确认点审核缴费。
(五)报名材料:1、有效的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毕业(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大一寸近期彩色证件照相片一张。
所有复印件均为一式一份(A4纸规格)
(六)需要预订考试用书的考生,网上报名的同时,在网上进行预订登记,各审查确认点不办理补订。
(七)报名收费:初级、中级考务费50元/科(粤价函[2001]237号),高级考务费100元/科(粤价函[2012]1122号)
六、现场资格审核确认、缴费点地址和时间
(一)市直(含赤坎、霞山、麻章、坡头、开发区,中央、省驻湛单位):
(1)地址:会计人员服务大厅(赤坎区康顺路48号市财政局副一楼)、市会计学会(只审查确认初级资格)(霞山区人民大道南18号华侨大夏4楼)。
(2)时间:2013年4月18日至25日,5月2日至4日,星期一至五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星期六上午10:00—12:00,下午2:00—4:00,星期天不办理审核。逾期不予补办。
(二)各县市的确认地址和时间由各县市考试管理机构公布。
(三)高级资格的审核确认全部在会计人员服务大厅。
七、考试用书和准考证的发放
考试用书和准考证的发放敬请广大考生随时密切留意“广东省财政厅”和“湛江市财政局”网站的公告。
湛江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2013年4月10日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