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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职称考试《中级会计实务》第八章 资产减值
知识点四 商誉减值的处理
一、商誉概述
商誉是一种资产,既是资产,则应确认;但商誉是一种特殊的资产,它不可辨认,确认条件很严格。
企业自创的商誉,不得确认。凡是账簿上或报表中记录的商誉,都是外购的商誉。
商誉产生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按照合并方式来划分,商誉包括吸收合并形成的商誉和控股合并形成的商誉两种。吸收合并形成的商誉,记在合并方的账簿中及其个别资产负债表中;控股合并形成的商誉,不计入母公司的账簿或个别资产负债表,仅仅出现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
二、商誉的减值测试
商誉作为一项资产,按规定每年年末均要进行减值测试。然后,商誉通常没有活跃交易市场,公允价值难以确定,而且,也不能独立产生现金流量,无法计算现金流量现值,即,商誉的可收回金额难以确定,因此,商誉的减值损失无法根据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之差来确定。商誉的减值必须结合资产组来计算。
商誉减值测试的方法,就是前面所讲资产组减值的第二层次。
在确认了第一层次资产组(单项资产和可分摊的总部资产)减值损失之后,再将商誉摊入受其影响的资产组,形成“第二层次资产组”。
第一步,计算第二层次资产组的减值损失。
资产组账面价值=资产组单项资产+总部资产分摊额+商誉分摊额
资产组减值损失=资产组账面价值-资产组可收回金额
第二步,分摊减值损失。
资产组减值损失,首先用于抵减商誉分摊额;剩余的部分,按资产组包含的单项资产和总部资产分摊额的账面价值比重分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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