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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师考试科目《中级会计实务》第八章 资产减值
知识点十三:商誉减值测试的方法与会计处理
●思路:
1.先计算确定不包含商誉的各资产组的减值;
2.计算包含商誉的各个单项资产或资产组的账面价值;
3.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
减值损失金额应当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约束条件:减值准备分摊完毕之后,每项资产新的账面价值不得低于以下三者中的较高者:
(1)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
(2)未来现金流量现值;
(3)零。
☆注意:对控股合并产生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应注意几个细节:
资料给出的子公司的可收回金额通常为整个子公司的可收回金额,该可收回金额既包含母公司购买部分所产生的商誉,也包括了少数股东的商誉,所以在计算减值金额时,应先推算出少数股东的商誉,以总的商誉价值加上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账面价值作为子公司调整后的账面价值,并以此账面价值和可收回金额比较,进而确认整体的减值损失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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