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下载APP
及时接收最新考试资讯及
备考信息
1、考试前20分钟,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将准考证和身份证放于桌面左上角;考试开始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开始后60分钟内,考生不得交卷退场。
2、考生须将背包、书籍、笔记、报刊、手机(设置为关闭状态)等放在指定地点,只准带黑色字迹签字笔、2B铅笔、橡皮、尺子和非立体式不带汉字储存功能的电子计算器(免套)进入考场和座位。考试开始后不许相互借用文具及其他物品。
3、考生答题前,必须对照试卷左上角“试卷类型图案”选定答题卡中与其一致的图案,并用2B铅笔填涂相应信息点。
4、考生答客观试题时,使用2B铅笔对准题号填涂相应信息点,修改时务必用橡皮擦干净。
5、考生答主观试题时,使用0.5-0.7毫米的黑色字迹签字笔书写,字迹工整、笔迹清楚,严格按照题号顺序在各题目的答题区域内作答,超出答题区域书写的答案无效;在草稿纸、试卷上答题无效。
6、考生发现试卷分发错误、试卷字迹模糊、有折皱和污点等,可举手询问。
7、考生要保持考场安静,严肃考风考纪 ,禁止考试作 弊。考场内禁止吸烟。
8、考生应当尊重考场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
9、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当立即停止答卷,将试题本和答题卡反扣在桌面上,经监考人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不得将试题本和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10、考生因个人原因坐错座位,姓名、准考证号和试卷类型图案填写、填涂错误等造成差错的,后果自负。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