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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以致用——将书本知识转化成生产力 创造社会财富
同学们好!
我们辛苦了半年的时间去学习、去备考!这一天我们终于等到了!
我们大家很努力、很上进、付出了自己辛勤的汗水!
我相信,我们的同学学到了知识,也会运用知识。在课堂上,我们给大家讲过:
·小资本控制大企业
·一切内部限制性的规定都不得对抗善意的第三人
·突出股东的意愿自由
·最大限度维护国家税收利益等等
我相信,大家一定能把中级职称的学习运用到工作中去,运用到我们生活中去!
让我们在快乐中学习,在学习中快乐!
关于我们的《经济法》课程,2010年是新教材的第一次考试,也是一种新的尝试,新增的或变化较大的章节比如说1、6、7、8这四章,重点无疑是第六和第七章,而这部分税法知识,请大家以我的讲义为主,在网校论坛我也发了贴子,请重点记忆,加之以教材的例题就可以了。
今年的教材非常突出对经济法主体的论述,在考前的最后几天里,请大家以我们的最后串讲作为参考,其实大家也知道,我还录制了一个应试技巧班,对于初次考试的同学来说益处很大,有时间可以听一听!
好了,同学们,剩下的时间交给大家吧,相信大家一定能考出好的成绩!
祝大家好运!
李玉华
2010年5月11日
另:给大家一道偏题和怪题,仅供大家参考,仅限于把这个题做会就OK了!千万不要把时间浪费在第八章(除了我说的考点外)
第八章 案例分析题
A纺织品公司主要市场在甲地,2008年12月,发现B公司生产的提花布产品正在逐步打入甲地。由于B公司的产品质量好、价格合理,造成A公司产品的市场份额连续下降,A公司随即召开董事会商讨对策。
2009年1月,在A公司的董事会上,通过了两项决议:
(1)与甲地销售商签订协议,约定销售商今后不得销售B公司的产品;
(2)在近3个月,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本厂产品,待重新占领市场后,再恢复原价。
2009年10月,甲地从事纺织品生产销售的厂家还包括C公司、D公司,为了巩固甲地该产品的市场利润,A公司、C公司和D公司达成了一项协议,约定了三家厂商生产的同类纺织品的基准价格,最多上浮50%,缔约的任何一方不得低于该基准价格,否则会受到相应的制裁。
A公司在乙地市场销售额为1500万元,经相关部门测算,纺织品在当地市场的销售额总量为1亿元,在乙地市场上还有一家经营者E公司,该公司与A公司虽然都属于纺织品的生产商,但由于各自侧重于当地不同的市场,因此之间不存在实质竞争,E公司在乙地的市场销售额为6500万元,A公司为了抢占并扩展乙地的市场,当年准备并购该经营者60%的股份,并购前A公司和E公司2008年营业额资料如下:
经营者营业额 | 他国市场营业额 | 中国市场营业额 |
A公司 | 0.5亿元 | 11亿元 |
E公司 | 0.3亿元 | 10亿元 |
合计 | 0.8亿元 | 21亿元 |
另知,A公司并购前未持有该经营者任何的股份,也没有被同一股东持有股份,不存在任何的关联关系。
要求:根据价格法律制度、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和反垄断法律制度的规定,分析说明下列问题:
(1)根据《价格法》的规定,经营者的价格义务包括哪些?
(2)A公司拟定的约定销售商不得销售B公司的产品的协议属于什么性质的协议?
(3)如果不能提供正当理由,A公司拟定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本公司产品的计划是否符合《价格法》的规定?并说明理由。
(4)根据《反垄断法》的规定,如果A公司董事会的两项决议得以实施,A公司将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5)A公司与C公司、D公司达成的协议属于何种协议?是否符合《反垄断法》和《价格法》的规定?根据《价格法》的规定,应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罚包括哪些?
(6)A公司并购E公司是否属于反垄断法规定的经营者集中?并购之前是否需要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申报?并说明理由。
【答案】
(1)经营者的价格义务包括:①合法经营,合理定价,合法获利。②准确记录与核定商品和服务的生产经营成本。③执行依法制定的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④明码实价。
(2)A公司拟定的约定销售商不得销售B公司的产品的协议属于反垄断法禁止的纵向垄断协议。纵向垄断协议包括排他性交易。
(3)如果不能提供正当理由,A公司拟定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本公司产品的计划不合法。根据《价格法》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
(4)如果A公司董事会的两项决议得以实施,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再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1%以上10%以下的罚款。
(5)A公司与C公司、D公司达成的协议属于横向垄断协议中的固定商品价格的协议。该类协议被我国《反垄断法》所禁止。另外,该行为属于《价格法》中所规定的“固定价格、限定转售价格”的价格违法行为。根据《价格法》规定,经营者实施价格垄断行为、价格欺诈行为、哄抬价格或变相抬压价行为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予以警告,可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由王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符合《反垄断法》规定的,可依其规定处罚。
(6)①A公司并购E公司属于反垄断法中规定的“经营者集中”。根据规定,经营者集中的情形包括经营者通过取得股权或者资产的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本题中,A公司并购E公司60%的股份,足以达到控制的要求,因此属于反垄断法中所规定的“经营者集中”。
②A公司并购E公司之前应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申报。根据规定,参与集中的所有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合计超过20亿元人民币,并且其中至少两个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均超过4亿元人民币的,需要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申报。本题中,A公司和E公司在境内的营业额总额为21亿元人民币,超过了20亿元人民币;A公司和E公司各自的营业额也均超过了4亿元,因此需要在并购前申报。
论坛学员问题摘录:
◇ 学员hbwhpszz:我最喜欢你的讲课风格,都考过一次经济法了,由于其它的科目没考过将其废了,今年卷土重来,心里反倒有点没底,怎么办啊!
李玉华老师:
主观题重点提示:
增值税计算
企业所得税计算
价格法与反垄断法
上市公司与增发新股的条件
公司设立条件与董事会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法
消费税计算
要约收购与证券的转让的限制性规定
买卖合同含借款合同
◇ 学员hbwhpszz:李老师,您辛苦啦!考试时消费税的税率考试会不会给出呀?没有的话,要强化记忆哪些呢?
李玉华老师:把烟和酒的记住,还有烟丝,记住烟叶属于农产品哟!其余的应该会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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