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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01 价内税与价外税的区别
第10章的内容比较杂,就不再面面俱到,主要针对一些疑难点进行归纳和总结。
我相信有不少学友在做题的过程中,会遇到这样的情况:比如题目告诉了我们应税消费品的销售价格为200万元,增值税税率为17%,消费税税率为10%,要求计算增值税和消费税。有的学友可能会这样计算:
增值税=200×17%
消费税=200/(1+10%)×10%
增值税的计算没有问题,但是消费税的计算是不正确的,正确的计算应是:
消费税=200×10%
你可能会犯嘀咕了,消费税明明是价内税啊,售价包含了消费税,为什么计算的基数还是销售价格,而不是“销售价格/(1+10%)”呢?
别着急,我们今天的主题就是:价内税和价外税有什么区别?
根据税收征收原理:
1.价内税是由销售方承担税款,销售方取得的货款就是其销售款,而税款包含在销售款中并从中扣除。由此得出:
货款(含税款)=销售款(含税款)→税款=货款(销售款)×税率
2.价外税是由购买方承担税款,销售方取得的货款包括销售款和税款两部分,即货款=销售款+税款。由于税款=销售款×税率,而这里的货款(即含税价格)减去税款,即不含税价格,因此,
税款=货款-销售款=货款-税款÷税率
通过上面的等式进行演算,得出税款的计算公式为:税款=[货款/(1+税率)]*税率。
所以,价内税与价外税的最直接的区别在于计算税款的应用公式的区别:
价内税:税款=货款(销售款)×税率=含税价格×税率
价外税:税款=[货款/(1+税率)]*税率=不含税价格×税率
我国目前的流转税中,增值税采用价外税模式,消费税与营业税采用价内税模式。要注意,对于同一个业务,如果既要交纳消费税,也要交纳增值税,消费税和增值税的计税基数是相同的——都是销售款,这一点要特别注意。
换个通俗的方式来说:
流转税是由购买方承担的,因此购买方支付的金额中包括两部分,一为归销货方的销售款,二为归国家的税款。
在许多西方国家中,购买方在购物时需要同时支付税款,即是这一原理的实际应用。这里的税款即为价外税。这种情况下,如某物品标价100元,该货物税率25%,这样,购买方需要支付100+100*25%=125元的款项,才能取得该物品。
在我国,由于历史的原因,所谓的货款中包括了税款在内,购买方无需另外支付税款。这里的税款即为价内税。这种情况下,如果物品的标价为125元,货物税率为20%的话,购买方只需支付125元的款项,而销货方需要扣除125*20%=25元的税款后,即125-25=100元才是真正归其所有的销售款。
从上述例子中可以发现,两种计税模式下的销货方销售款与税款是一样的,分别为100元和25元,购买方支付的全部款项都为125元,而区别仅在于税率的不同,一个为25%,一个为20%.这就是说,两种计税模式只是两种不同的表现形式而已,对国民收入的分配(税金)没有实质性的区别。
对于这个疑点,没有比较合适的单独的例题来说明,所以这里我就不再详细举例了,相信大家看了上面的两种角度的解释,多少会有所领悟吧!
[识记要点]
①价内税和价外税的区别在于计算税款的公式不同。
②消费税和增值税的计税基数是销售款。
③价内税和价外税对于销售方来说,销售款和税款都是一样的;对于购买方来说,支付的款项都是一样的。
转自正保会计网校论坛·奇客小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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