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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8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单科换全科合格证的通知
2008年度单科换全科合格证:参加全国注册会计师考试并在五年内(2004-2008年)取得五科成绩合格的考生:
1、属连续五年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没有变更过,(注:身份证号自然升位即15位升18位属基本信息没有变更),于2008年12月22日-2009年1月15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A4)-式二份、一张一寸彩色相片、将历年单科成绩单复印在一张A4纸上,一式二份,到市财政局会计科办理单科换全科合格证手续,并缴纳工本费10元。
2、属连续五年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有过变更的考生。需另外提供:
(1)、姓名变更需出具的证明资料: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加盖户口专用章的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A4)各一份、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A4)二份。
(2)身份证变更需出具的证明资料: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加盖户口专用章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A4)二份和变更身份证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A4)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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