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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备考信息
从2009年2月9日起,我省考办开始发放2008年考试中通过的第一批合格人员证书,本次共计68人(发放名单附后)。请可以领取全科合格人员尽快前来领取,并注意以下事项:
1、请考生于每周二、四上班时间前来领取证书。其他时间因工作人员外出调研,需提前预约,不便接待。
2、请凭个人身份证亲自领取合格证书,原则上不允许代领。领证地址为人民东路6号新华大厦15层1505室,云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考培部。
3、考生需要核对全科合格证书上的姓名、身份证号是否和你本人一致。
4、全科合格证书只是考生全部通过考试的证明,没有其他法律效力。
5、根据1994年1月1日颁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一章第三条规定:注册会计师执行业务,应当加入会计师事务所。第二章第九条规定: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合格,并从事审计业务工作二年以上的,可以向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申请注册。第十条规定:准予注册的申请人,由注册会计师协会发给国务院财政部门统一制定的注册会计师证书。另根据第五章第三十三条规定:注册会计师应当加入注册会计师协会。
6、已领取全科合格证书的考生,若考生不是在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可申请成为云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的非执业会员。若考生在会计师事务所工作,请事务所提请云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要求成为执业会员。以上业务的办理,请具体咨询省注协注册部(本大厦1511房间),电话:0871-3138617。
7、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后续教育有关规定,凡执业会员每年必须参加当地注协组织的不少于40学时的后续教育培训,否则不得参加下一年度的年检,未经年检的注册会计师当年度不得公告、执业。
8、已向本协会提请申领全科合格证的人员,如不在本次发放名单中,转为下一批发放,具体发放时间,请注意本网站。
第一批发放全科合格证人员名单如下(身份证号、全科合格证号等信息省略,不予以公布)
1 杨娟
2 张素博
3 赵丽芳
4 王莎莎
5 魏波
6 万苏平
7 谢国年
8 周晓泉
9 朱立辉
10 熊冬良
11 黄君
12 杨荣
13 张鸣鸾
14 吕文辉
15 张伟丽
16 杨小会
17 黄娟
18 彭奇明
19 柳艳
20 尹波
21 肖雅洁
22 何梅
23 万静
24 邱林
25 陈鹏
26 杨志全
27 刘万贤
28 杨海凤
29 刘韵苹
30 张金凤
31 欧芸芳
32 和权
33 陈翀
34 彭芳芳
35 王翠芬
36 糜祖华
37 罗加龙
38 吴树生
39 庾文佳
40 李燕
41 王波
42 王志娟
43 卫锋
44 速春荣
45 赵爱萍
46 李智阳
47 马玉平
48 夏灯华
49 董辉
50 陈永吉
51 金家祥
52 刘昕
53 赵永梅
54 赵丽娅
55 陈如英
56 李甜
57 车卫兰
58 田俊
59 韦美玲
60 杨翌翾
61 刘琼芬
62 杨连东
63 段会芳
64 杨加祥
65 孙金婷
66 李叶潇
67 钟守华
68 王晓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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