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2009年注册会计师考试4月1日至15日报名
安徽省财政厅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就
我省实施中国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方案答考生问
考生问:据悉,我国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从2009年起进行改革,请问这项改革的必要性、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是什么?
安徽省财政厅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考办)答:
为不断提高注册会计师胜任能力,加快培养国际化人才,深入实施会计审计准则体系,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于2007年初作出决定,启动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工作,进一步发挥注册会计师考试对深入实施行业发展战略的重要支持作用。
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总结和继承中国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基本经验,充分借鉴有关国家和地区会计职业组织的成功做法,通过比较、分析、提炼、吸收,科学改革考试制度,发挥注册会计师考试在行业人才建设中的导向作用。
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的总体目标是,以《中国注册会计师胜任能力指南》和《职业会计师国际教育准则》为指导,提升考试理念、充实考试内容、完善考试方式,建立起符合终身学习理念和充分体现胜任能力评价要求的考试制度,促进中国注册会计师胜任能力和执业水平的提高,使中国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与国际普遍认可的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相趋同,将中国注册会计师考试打造成中国注册会计师走向国际的“通行证”。
考生问: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省考办答:主要内容如下:
1.将注册会计师考试划分为第一阶段即专业阶段及第二阶段即综合阶段。专业阶段,主要测试考生是否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所需的专业知识,是否掌握基本技能和职业道德要求。综合阶段,主要测试考生是否具备在注册会计师执业环境中运用专业知识,保持职业价值观、职业态度与职业道德,有效解决实务问题的能力。
考生在通过第一阶段的全部考试科目后,才能参加第二阶段的考试。两个阶段的考试,每年各举行1次。基于第二阶段的考试侧重于考查考生的胜任能力,建议考生在参加第二阶段考试前注意积累必要的实务经验。
2.调整了考试科目。在原考试制度5个科目的基础上,进行分拆、补充和整合,对考试科目作以下调整:
第一阶段,设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经济法、税法等6科。第二阶段,设综合1科。
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各科目均不设英文附加题。
3.调整成绩有效期。第一阶段的单科合格成绩5年有效。对在连续5年内取得第一阶段6个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发放专业阶段合格证。
第二阶段考试科目应在取得专业阶段合格证后5年内完成。对取得第二阶段考试合格成绩的考生,发放全科合格证。
考生问:新考试制度与原考试制度将如何衔接?
省考办答:新考试制度于2009年开始实施。原考试制度在2009年仍继续实施一年。
2009年,具有原考试制度下有效期内任一考试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可以选择按新考试制度或原考试制度报名参加考试。
按新考试制度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至2009年尚在有效期内的单科合格成绩转换为新考试制度下有关科目的合格成绩。
按原考试制度报名参加考试,取得全部5个科目合格成绩的,发放全科合格证;未取得全部5个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至2010年尚在有效期内的单科合格成绩转换为新考试制度下有关科目的合格成绩。
单科合格成绩的转换方式是,原考试制度下单科合格成绩自动转换为新考试制度下同名科目的合格成绩。其中,原考试制度下财务成本管理科目的合格成绩,转换为新考试制度下的财务成本管理和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2个科目的合格成绩。新的考试制度下,以转换方式取得的单科合格成绩有效期限统一至2013年。其他考生从2009年起均按新考试制度报名参加考试。
考生问:我省2009年度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具体实施方案是什么?
省考办答:根据中注协《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精神,我省为确保新旧两种考试制度安全、平稳、顺利运行,特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1.考试报名
2009年,凡具有2005年至2008年注册会计师考试任一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以下简称“老考生”),可以选择按照新考试办法或原考试办法,报名参加考试。
2009年3月23日前,已获准免试注册会计师考试部分科目的考生,比照前款规定执行。
凡不符合上述两款规定条件的考生(以下简称“新考生”),自2009年起,按照新考试办法报名参加考试。
老考生按照原考试办法报名的,到当地市财政局现场报名。新考生或老考生按照新考试办法报名的,请登陆省注协网站(www.aicpa.org.cn)或当地市财政局网站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合肥考区老考生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支付。
2.报名办法
选择原考试办法报名考试的考生,按照《安徽省2009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规定实施,报名时间为2009年4月1日至15日。
选择新考试办法报名考试的考生,按照《安徽省2009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报名简章》规定实施,报名时间为2009年4月1日至4月15日。已网上报名考生于4月16日至4月25日,凭报名信息表(身份证)到报名地市财政局现场确认,现场交费。
3.考试实施时间
按照原考试办法组织的注册会计师考试,将于2009年8月28日至30日举行。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全部集中到合肥市考试,考试考务组织由合肥市考办承办。
按照新考试办法组织的注册会计师考试,将于2009年9月19日至20日举行。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按照就近原则在报名所在地参加考试。
考生:谢谢省考办为广大考生提供周详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