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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
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之所以搁在一起学习,是因为这两个资产实在是太像了!固定资产看得见摸得着,无形资产就是这一点不好,很多东西都是差不多的,学习的时候完全可以把两个资产放在一起,知道了固定资产也就知道了无形资产。递延所得税也是,除了长的不一样,两个资产简直就是双胞胎呵呵,当然还有一些细节问题需要注意,比如说无形资产后续支出不能资本化,摊销起止时间等等,需要大家多注意一下。
1、初始确认:关于初始计量方面,固定资产没有什么值得说道的,无形资产这里是个重点,主要是自行开发无形资产的情况。原因就是说自行研发无形资产税法上和会计上确认的价值不一致,形成的是暂时性差异,但是这个差异不需要确认递延所得税。
情景:会计终于研发成功一项无形资产,会计资本化金额100万,一看税法上认定的加计扣除50万,一看这不是暂时性差异吗?赶紧确认了递延所得税资产: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50*25%=12.5
贷:所得税费用 12.5
会计赶紧去给税管员表示感谢:大哥啊,谢谢您给我们的这个优惠政策啊,又给了我12.5万的优惠券,以后少交这么多的税,请大餐是肯定的。
税管员:谁给你的优惠券?这个是咱税务局给的大礼包,分期送给你,你就到时候确认损益就完了,这么早影响哪门子所得税费用啊?你说你一没有收到钱,二没有减了税,确认什么递延所得税呢?
会计:这么说我还是一厢情愿了?
税管员:低调一点,咱这是交情,低调低调一些。年轻人要淡定!
会计恍然大悟:原来之前的暂时性差异都是两家都认可的,至少都知道的,不过是明天的钱今天花了,或者是今天的钱存到明天花。这个优惠就是天上掉馅饼,好像不应该确认所得税哈。
知识点说明:无形资产初始确认的时候,税法上允许以后会计上按照50%加计扣除来计算无形资产摊销,所以计税基础就是会计账面价值的150%,多出的这个50%部分不确认递延所得税。为什么?因为这个暂时性差异在确认的时候不影响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也就是说这个东西不在会计的监控范围内。暂时性差异的关键字一个是“差异”,另外一个是“暂时性”,差异不需要解释了,谁都能看出来;关键是“暂时性”问题理解不一样,所谓暂时性就是说会计和税法处理最终会归于一致,就是时间上存在差异。但是初始确认的这个50%部分内容会计上压根就不做处理,严格来说根本不符合“暂时性”差异的本质特征,仅仅是由于计税基础的概念定义不清导致了暂时性差异范围扩大,需要特别针对无形资产这种情况进行规定。对于考生来说,记住这个规定就好了,初始确认的差异不影响递延所得税。
2、持有期间: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持有期间的递延所得税问题除了减值这种情况以外,比较典型的就是因为会计和税法折旧、摊销方法不一致导致的暂时性差异。固定资产很容易出现折旧方法不一致的情况,相比之下无形资产比较少一些。
情景:会计对上年底购入的固定资产进行了折旧,购入的时候入账价值1000万,会计上按照五年双倍余额递减法摊销,税法上按照十年直线法摊销。会计上做好帐去报税:
税管员:今年的折旧怎么是1000*2/5=400啊?不是直线法摊销吗?应该是1000/10=100才对啊。
会计:我们采用的是双倍余额递减法,这个不是向您打过招呼了吗?
税管员:你小子鬼精的很,是想享受过两年的优惠吧,这么像转移利润到以后年度,跟着我混什么都让你学会了。知道的太多了,队伍不好带啊!
会计:今年不是还多交税了吗?您就当给我个优惠券,以后再用呗,今年您还完成任务了不是?
税管员:我这是寅吃卯粮,罪过罪过啊!于是会计回去做账: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400-100)*25%=75
贷:所得税费用 75
知识点说明:固定资产后续计量中很容易因为折旧方法不一致导致暂时性差异,这也是最为普遍的情况。实际上计算暂时性差异很简单,无非就是分别计算会计和税法的折旧,然后两者的差额就是暂时性差异。很多人用计税基础的方法计算,也就是计算出会计账面价值,然后计算税法计税基础,两者差额确定暂时性差异余额,需要注意的是计算出来的也是递延所得税余额,和上期比较就是当期发生额。实际上只要计算本期的会计和税法各自的折旧就可以了知道当期发生额了,而且这个也符合了暂时性差异的本质,就是找出当期的差异然后直接确认递延所得税。
关于无形资产来说,持有期间同样会存在暂时性差异的问题,比如说自行研发的无形资产,因为前期已经说明税法上按照50%加计扣除会计上的摊销,这个差异是否确认递延所得税呢?很明显是不确认的,为什么?就是因为初始确认的时候暂时性差异都没有确认递延所得税,后面实际摊销的时候也不需要确认递延所得税。这个就是打根上就不是一家人,最后肯定也不回进入一家门。确认递延所得税很奇怪,现在确认了以后肯定要转回来,自行研发无形资产很明显是转不回来的,因为很明显税法上这个一厢情愿的举动会计上并不“感冒”,人家压根连账务处理都没有,哪里来的暂时性差异问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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