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关于为非执业会员换证的公告
各位非执业会员:
为加强和规范对非执业会员的服务、管理,中注协将于2009年10月31日前在全国范围集中开展非执业会员换发新证书工作。根据粤注协〔2009〕113号《关于开展全省非执业会员换证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换证的范围与对象
隶属韶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管理,于2009年1月31日前批准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先为非执业会员后加入会计师事务所批准为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的,不属于本次换证的对象)。
二、请各位非执业会员必须在9月11日前将以下资料提交给注协;
1、填写《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换证登记表》(此表请上省注协网www.gdicpa.org.cn下载或到市财政局2楼注协办公室 市惠民北路18号)领取;
2、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旧版会员证(如原件遗失的,需登报声明作废,并提交报纸原件);
5、一寸蓝底彩色正面免冠照片一张(背面写上姓名)。
全科合格证和身份证必需提供原件核对。第1、2、3项资料需提交一式两份。
非执业会员的会员批准文号、考核批准文号可登陆省注协网www.gdicpa.org.cn查阅。
联系电话:0751-8177083。
特此公告。
韶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2009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