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2009年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换证通知
洛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非执业会员换证工作的通知
洛会协[2009]19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市直有关单位、非执业会员:
为进一步加强对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的服务和管理,根据《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非执业会员换证工作的通知》(豫会协〔2009〕43号)要求,洛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决定对全市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以下简称“非执业会员”)开展集中换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换证会员的范围
(一)1997年12月底前经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考核批准的非执业会员;
(二)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成绩合格,经申请并由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批准的非执业会员;
(三)2009年8月30日前从外省转入我省,并已办理完转会手续的非执业会员。
下列人员除外:
1、已故或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2、受刑事、行政处罚,应撤销会员资格的;
3、已成为执业注册会计师的;
4、本人申请退会的。
二、换证申报材料
(一)《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换证登记表》(附件1,一式两份);
(二)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三)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四)全科合格证复印件(考核批准的人员不提供)(一式两份);
(五)非执业会员证书原件。
以上材料均为A4纸格式,应由本人或所属单位上报市注协。
三、换证工作要求
(一)非执业会员换证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市注协管理的非执业会员应到市注协办理换证相关手续;省注协直接管理的非执业会员到省注协会员部办理换证手续。
(二)本次换证工作,省注协将在中注协行业信息系统中对全省非执业会员个人信息重新进行核实、登记补录,换证人员应认真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保证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真实、准确、完整。
(三)换证人员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发生变更需更正的,必须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局或派出所出具的个人基本信息变更证明原件和本人户口簿复印件(验原件)。
(四)个别非执业会员近年来未按要求进行年检的,在办理换证登记时须按要求进行补年检,并按规定交纳个人会费。
(五)换发非执业会员新证书后,原非执业会员证书一律作废。
(六)市注协管理的非执业会员换证集中登记时间:2009年9月7日-9月30日(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379-63221006
电子邮件:luoyangcpa@163.com
地 址:洛阳市西工区九都路39号(原市财政局办公楼) 洛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217房间
附件:
二00九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