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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应纳税额计算
一、工资、薪金所得
要点 | 规则 |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 应纳税所得额=月工薪收入-生计费/附加减除 |
附加减除费用的范围 | (1)在中国工作的外国人;(2)在外国工作的中国人;(3)华侨、港澳台同胞。标准为每月4800元 |
适用税率 | 适用九级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从5%~45%。 |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 按月计税: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008-3-1前取得工资薪金的计税公式: 应纳税额=(每月收入额-1600或4800元)×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008-3-1后取得工资薪金的计税公式: 应纳税额=(每月收入额-2000或4800元)×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应纳税额=(全年收入总额-成本、费用及损失)×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三、对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纳税年度收入总额-必要费用)×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提示】纳税年度收入总额包括承包人个人工资,但不包括上缴的承包费。
四、财产租赁所得
个人出租房产,在计算缴纳所得税时从收入中依次扣除以下费用:
(1)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印花税)
(2)由纳税人负担的该出租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每次800元为限,一次扣不完的下次继续扣除,直到扣完为止)
(3)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800元或20%)
(一)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1)每次月收入不超过4000的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月)收入额-税费-修缮费用(800元为限)-800元
(2)每次月收入超过4000的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月)收入额-税费-修缮费用(800元为限)]×(1-20%)
(二)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的税率
五、财产转让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一般情况下财产转让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的税率=(收入总额-财产原值-合理税费)×20%
(二)个人销售无偿受赠不动产应纳税额的计算
(1)按财产转让收入减除受赠、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各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不能扣除原值)
(2)个人转让受赠房地产,税务机关不得核定征收。
(3)转让涉及的税金有:营业税、城建及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
2.在受赠和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
六、偶然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个人取得单张有奖发票奖金所得不超过800元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800元的,全额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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