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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科目
第二章 增值税法
知识点二十七、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
一、专用发票的联次:基本联分为发票联、抵扣联、记帐联。其他联由一般纳税人自行决定。
二、专用发票的开票限额:
最高限额由纳税人申请,税务机关审批。
10万--区县批;100万--地市级批;1000-万--省级批
三、专用发票的领购使用范围:注意不得领购的情形。(详见教材)
四、专用发票的开具范围:商业企业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的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可申请由税务机关代开。
五、专用发票开具要求:按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
六、开具专用发票后发生退货或开票有误的处理(略)
七、专用发票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规定:
1.分清不得作为进行税额抵扣和暂不作为进项税额抵扣的情形(详见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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